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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吕梁山护工(护理)培训就业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时间:2018-08-09  来源: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吕梁山护工(护理)培训就业工作

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山护工(护理)培训就业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已经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5日    


吕梁山护工(护理)培训就业工作

年规划(2016—2020)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山西省关于“十三五”时期实现稳定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新布局、新发展、新形象”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吕梁脱贫攻坚实际,特制定《吕梁山护工(护理)培训就业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按照吕梁山片区“三个一”精准扶贫总体部署,市、县两级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各类职业培训资源,积极开展护工护理培训,着力培育“吕梁山护工”精准脱贫品牌,拓展我市贫困人口增收新路径。整合各类培训就业资金,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健全贫困人口脱贫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努力用5年时间,完成6万名护工护理人员培训就业计划:3万名护工护理人员走出吕梁山、走进大城市,实现稳定就业,3万名护工护理人员实现本地就业。到“十三五”末,年劳务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培育一批本土家政服务企业,引进一批外地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建成一批护工护理培训基地,设立就业服务联络部,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具有吕梁特色的护工护理培训就业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政府选送实名登记、卫校医院专业培训、实操实训双证上岗、统一体检统一标识、诚实守信勤劳善良”的“吕梁山护工”品牌。

三、重点工作

(一)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1.充分发挥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三支力量”的作用,对培训就业需求进行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有培训就业需求贫困人口的年龄、文化程度、就业意向等基本情况,做到一户不落,一人不漏。

2.市县两级扶贫部门在全面做好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护工护理培训就业需求台账,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为全面开展护工护理培训就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护工护理培训工作。

1.坚持分类型、订单式培训。以养老陪护、病患陪护、月嫂、育儿嫂、家政服务为重点培训内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18-52周岁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进行培训;贫困家庭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未能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进行培训;全市贫困村的非贫困家庭中有外出就业意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年龄在18—52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也可参加培训;全市有外出就业意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年龄在18—52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愿意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幷带动贫困户外出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也可参加培训。着眼北京、上海、天津、太原等大中城市以及吕梁家政服务业就业市场需求,加强与大中城市大型家政企业培训就业合作,同时积极开发本地家政服务就业市场,分批有序对贫困人口开展分类型、订单式护工护理和家政服务培训。

2.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养老陪护、病患陪护、月嫂、育儿嫂等工种培训主要依托吕梁市卫生学校和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现有的教学资源;家政服务、月嫂、育儿嫂等工种培训依托吕梁市高级技工学校、吕梁市经济管理学校、临县白文职业技术学校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资源。同时鼓励引导具备培训条件和师资力量的企业培训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家政公司参与培训工作。在统筹整合各地优秀培训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组织编写具有吕梁特色的护工护理专业培训教材,增强培训的实效性、特色化。

3.建立培训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对民办培训机构和家政服务企业的准入,必须坚持“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开招标、竞争择优、社会公示”的原则。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对培训就业机构进行招标认定后,确定为“五年规划”定点培训就业机构,并定期对定点培训就业机构进行绩效考评,对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培训就业机构予以淘汰。

4.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有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大中专院校,建立一批护工护理师资培训基地。实行专业教师定期到用工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用工单位专业培训教师担任培训基地兼职教师的双向交流制度,以加快提升专业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建立专业培训教师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培训教师的管理与服务,每年组织部分专业教师进行培养深造,努力提高我市护工护理师资水平。

5.强化培训效果考核。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护工护理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做好培训教材、考核内容和考核试题开发。在搞好基础知识理论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现场培训、按期鉴定、及时发证“三位一体”模式,为培训人员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培训学员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不达80%的培训机构予以淘汰。

(三)切实做好护工护理就业服务工作。

1.拓宽就业渠道。就业推荐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牵头,扶贫、财政、农业、卫生、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建立“吕梁山护工”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畅通“吕梁山护工”与全国各大就业服务平台及用工单位的联系。积极开拓太原、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护工护理就业市场,广泛与有实力的家政企业开展护工护理输出就业合作,努力促进受训合格人员实现充分就业。着眼吕梁家政服务业就业市场需求,积极引进大型家政企业,在我市各县市区设立分公司。同时积极开发本地家政服务就业市场,加强规划管理,提升家政服务业水平,支持护工护理、家政人员实现本地就近就业。

2.加强就业跟踪服务。就业跟踪服务工作由市护理护工就业服务中心全面负责。要健全“吕梁山护工”就业信息档案,制定相应的就业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吕梁山护理护工就业服务中心驻太原、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跟踪服务联络部,具体负责考察用工单位,了解市场需求,维护外出就业护工权益,促进我市护工走出吕梁山、走进大城市、实现稳定就业。

(四)切实用好各类培训就业资金。

1.市县财政设立护工护理培训就业专项资金。中央、省安排的扶贫培训专项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护工护理培训,同时整合利用各类培训就业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

2.要按照“需求引导培训、补贴对应等级”的原则,确定月嫂、育儿嫂、护工、家政服务员补贴标准。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达到4000万元以上。

3.培训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培训学员食宿补助、教材费用、代课费用、实训材料费用、学习用品费用、师资培训费用;培训机构用于组织实训和参观交流的场地租赁、电脑网络租用及与培训直接相关的招生宣传、档案管理及后续跟踪服务等的支出;管理人员差旅费、宣传费、办公费、资料费以及与开展培训工作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就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学员岗前培训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培训费和就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护工护理相关就业服务部门、驻外联络部所需工作经费,从市护工护理培训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监督管理

(一)强化信息管理。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和市人社局要逐步建立完善基础信息统计、监控制度,联合加强对贫困人口资源、护工护理用工需求、专业人才队伍现状、培训进展等情况的统计调查工作。严格落实选送培训就业实名登记管理制度,依托全市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从报名、培训、考核、就业全过程网上管理服务。

(二)强化资金管理。培训就业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不得用于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就业培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机构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和审计监督。对存在虚报、套取、私分、挪用补贴资金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单位的责任。

(三)强化绩效考评。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绩效考评办法,加强对培训就业机构的管理,对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就业效果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作为对年度培训就业计划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社会公开监督机制,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培训就业情况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来自学员、群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举报电话、网络投诉等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沟通,对社会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反馈。对社会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机构的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吕梁市护工护理培训就业领导组,由市委分管副书记担任组长,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人社、扶贫、财政、农业、经信、商务、卫生、宣传、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各相关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护工护理培训就业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人社局和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与监管;农业、经信、商务、卫生、宣传、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协调配合等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并具体抓好组织落实。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考核办要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护工护理培训就业工作作为考核县(市、区)脱贫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严格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脱贫攻坚年度责任考核范畴。

(四)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媒体资源,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精准扶贫相关政策措施,宣传护工护理技能成才和成功就业、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优秀培训机构在培训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调动贫困群众主动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实现“要我培训”到“我要培训”的转变,努力营造踊跃培训、提高本领、走出大山、脱贫致富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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